【案件摘要】本案系违法占地查处行政复议案件(征地拆迁领域)。村民刘志刚合法宅基地被李光田长期违法占用搭建,其向A市农业农村局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被拒收,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宋美娜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律师主张拒收构成行政不作为,复议机关查明邮寄与拒收事实,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作出答复。核心争议:拒收申请是否构成不作为、职责归属抗辩是否成立。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

一、案情回顾

“宅基地被别人占了怎么举报”“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被拒收怎么办”“乡镇和农业农村局谁管违建”,是村民常搜词。申请人刘志刚系河北省A市XX乡曙光村民,合法拥有曙光101号宅基地使用权。自2004年起,李光田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占用该宅基地及村集体土地违规搭建,经劝阻拒不停止。刘志刚多方求助无果,委托恒略律所宋美娜律师介入。宋律师指导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日向A市农业农村局邮寄《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该局无正当理由拒收。宋律师认为拒收构成行政不作为,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拒收违法并责令限期内履责。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被申请人拒收申请书是否构成行政不作为。收到邮寄申请却拒收、未告知处理意见或移送情况,侵犯申请人权益。
  • 焦点二:违法占地查处职责是否在农业农村局。被申请人辩称依《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乡镇赋权清单由乡镇负责。
  • 焦点三:不履责应否书面告知理由。即使不属于自身职责,行政机关亦应书面告知依据与理由。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刘志刚)方诉称:刘志刚主张农业农村局对其查处违法占地申请拒收、超期未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请求确认拒收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内履行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农业农村局)辩称:辩称拒收合理合法,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非法占地由自然资源部门处罚,并结合《行政处罚法》与乡镇赋权清单,主张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查处不属于其职责范围。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宋美娜律师指出,申请人确于2025年12月3日邮寄申请书、被申请人于12月5日拒收,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告知处理意见或移送情况。即便认为不属于自身职责,行政机关也应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不履责的依据和理由,给予必要说明和指导,而非简单拒收。拒收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依法应责令履责。

四、办案结果

复议机关查明:申请人于2025年12月3日邮寄申请书、被申请人于12月5日拒收、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决定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对申请人的《查处违法占地申请书》作出答复;如不服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宋美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1880410,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深耕刑事辩护、征地拆迁、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诉讼与非诉领域,始终以专业、严谨、尽责的态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违法占地查处行政复议常见问题 FAQ

  1. Q:宅基地被别人违法占用怎么举报?
    A:可向有查处职责的行政机关(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或赋权乡镇)提交书面《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并保留邮寄凭证,要求依法查处;被拒可复议或诉讼。
  2. Q:查处申请书被机关拒收怎么办?
    A:拒收且未告知处理意见或移送情况,构成行政不作为。可凭邮寄与拒收凭证在专业律师协助下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违法并责令限期内答复。
  3. Q:违法占地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A:依《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土地一般由自然资源部门处罚;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查处,多地通过赋权清单交由乡镇负责,具体看地方规定。
  4. Q:机关说不归它管就可以不回复吗?
    A:不行。即便认为不属自身职责,行政机关也应书面告知相对人不履责的依据与理由,给予说明和指导,简单拒收属程序违法。
  5. Q:违法占地复议后还能起诉吗?
    A:可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