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征地拆迁中“以拆违促拆迁”引发的国家赔偿纠纷。江西陈某合法房屋纳入文化产业园征迁范围,因补偿分歧未签协议,2022年3月29日全家外地隔离时,镇政府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陈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维权。律师确认强拆主体违法、锁定信赖利益,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判赔各项损失952083元。核心争议:强拆主体与程序违法、违法建筑中合法财产及信赖利益赔偿。适用法条:《国家赔偿法》及行政强制相关法规。

一、案情回顾

江西的陈某在村内拥有合法房屋一栋,后该地开展文化产业园综合开发项目,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因补偿事项重大分歧,陈某一直未签补偿协议。令陈某意外的是,2022年3月29日全家均在外地隔离时,该镇人民政府以房屋未办理审批手续、系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面对“没签协议就被强拆合法吗”“以拆违代替拆迁怎么办”,陈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代理维权。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本案适格被告的确定。镇政府为避开法定征收程序以拆违代拆迁,强拆系县政府批准、镇政府与县城管局实施,须确认适格被告。
  • 焦点二:强拆行为是否违法。被告虽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强拆决定书,但在复议、诉讼期限未届满即强拆,违反法定程序应认定违法。
  • 焦点三:损失的赔偿范围。即便违法建筑,建筑材料属合法财产应赔;原告有建房审批公示、形成信赖利益,应获相应赔偿。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诉称(当事人方):陈某主张强拆行为严重违法并造成重大损失,请求确认违法并判令赔偿损失。

被告辩称(行政机关立场):被告作出多项决定书,主张依拆违程序实施,认为原告房屋系违建不予补偿。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吴佳妮律师接案后立即梳理案情、实地走访、收集证据并确认强拆主体。律师指出,镇政府作为征收主体为加快进程以拆违代替拆迁;强拆系县政府在征收中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而批准,由镇政府与县城管局实施,系适格被告。被告在复议、诉讼期限未届满即强拆违反法定程序。原告提交个人建房用地呈报审批表,村、乡镇国土所、乡镇均同意,并领取县农民建房批后公示牌,虽无证但有理由相信获审批、形成行政法上信赖利益,属国家赔偿“合法权益”应予保护。律师申请对房屋、装饰装修及室内物品市场价值评估。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恒略律师意见,认为被告应支付赔偿金且数额不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补偿数额;国家赔偿“直接赔偿”不仅包括违法拆除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作为被征收人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9日强制拆除原告陈某房屋行为违法;被告镇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52083元;驳回原告对县城管局的起诉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评估费13500元由被告负担。

五、恒略律师提示

征收中“以拆违促拆迁”、在复议诉讼期限未届满即强拆均属程序违法,当事人可诉请确认违法并主张国家赔偿;有建房审批公示、形成信赖利益的,即便未办证亦可能获赔。遇到拆迁问题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吴佳妮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011245064,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

六、征地拆迁类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没签补偿协议房子能被强拆吗?
    A:未签协议不得径行强拆,须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程序违法。
  2. Q:以拆违代替拆迁合法吗?
    A:为加快征收以拆违代拆迁、规避法定程序的,强拆行为应认定违法,可诉请确认并索赔。
  3. Q:无房产证但有过审批公示能获赔吗?
    A:有建房审批、领取批后公示牌形成信赖利益的,属国家赔偿合法权益范畴,依法可获赔偿。
  4. Q:违法建筑被拆也能要赔偿吗?
    A:违法建筑中建筑材料属合法财产,因强拆手段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法予以赔偿。
  5. Q:国家赔偿数额怎么定?
    A:赔偿金不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含直接财产损失及被征收人应享安置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