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案件。当事人H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4年7月23日被抓获归案、2024年8月7日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北京市第二看守所。家属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辩护。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以“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身体状况欠佳符合人道主义、愿积极赔偿、在京有固定住所可提供保证、事实已基本查清、系初犯偶犯”六点理由,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核心争议:批捕后如何创造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规定。最终检察机关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H某获释回家。

一、案情回顾

家人因寻衅滋事罪被抓,家属最关心“寻衅滋事罪批捕后还能取保吗”“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怎么写”“北京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2024年7月23日,H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抓获归案;2024年8月7日,H某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二看守所。家属得知后多方了解“寻衅滋事被逮捕请律师有用吗”,最终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寻求帮助。

通常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为37天(拘留最长30天加审查逮捕7天),一旦被逮捕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会更难,但并非毫无机会。承办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会见、听取陈述、全面了解案情,并着手准备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批捕后是否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需论证H某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
  • 焦点二:人道主义与身体状况因素。H某身体状况欠佳,取保有利于治病,是否符合刑事法律中蕴涵的人道主义原则。
  • 焦点三:社会危险性与脱逃可能。H某在京有自有房屋、可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一贯表现良好,能否排除逃跑与再犯可能。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当事人(嫌疑人)方诉称:H某及家属希望变更强制措施、早日回家,核心诉求是“能取保就不羁押”,并愿积极赔偿受伤警官经济损失以争取从宽。

追诉方(办案机关)立场:侦查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并获批准逮捕,关注滋事行为、社会秩序影响与伤情。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贠航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从六点说明理由:

  • 对H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 H某身体状况欠佳,取保符合刑事法律蕴涵的人道主义原则;
  • H某愿积极赔偿受伤警官经济损失,一贯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 H某在本市有自有房屋并可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不存在逃跑可能、可随传随到;
  • 本案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H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H某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

四、办案结果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对H某没有继续羁押必要,最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当事人获释放回家。本案再次说明:即便已被逮捕,充分创造适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仍有争取空间。

五、恒略律师提示

通常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更难,但绝非无机会。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贠航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0286151,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提示:家属应在“黄金37天”内积极争取取保;若已被批捕,仍可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以认罪悔罪、赔偿谅解、固定住所、身体疾病、无社会危险性等理由持续沟通,为不起诉、缓刑或撤销案件打好基础。

六、寻衅滋事罪刑事案件常见问题 FAQ

  1. Q:寻衅滋事罪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吗?
    A:可以。批捕后仍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若能证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事实已查清、有固定住所或身体原因等,检察机关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 Q: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由谁提出、向哪提?
    A:辩护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办案机关对应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 Q: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多久?
    A:基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结合情节与悔罪表现。
  4. Q:积极赔偿被害人对取保有帮助吗?
    A:有。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价,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后续从宽处理的重要情节。
  5. Q:北京第二看守所见律师需要什么手续?
    A:辩护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依法会见,一般委托后数日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