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行政强制诉讼。北京大兴刘某的85.13平方米房屋被某镇政府以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强制拆除。刘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邱娟律师维权,主张强拆在程序及实体均违法。法院认定被告未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适用法条:《行政强制法》关于催告、强制执行决定与公告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

一、案情回顾

被拆迁人常搜“房屋被强拆怎么确认违法”“没规划证就是违建吗”“强拆前必须催告吗”。北京的刘某在大兴区某镇建有房屋一处,面积85.13平方米,建于20世纪80年代,原经营后居住。2022年7月8日,某车务段向刘某作《通知书》,称房屋在铁路保护区范围内,责令15日内自拆恢复土地原貌。

7月11日镇政府对规自委发函查是否违建;13日规自委回函未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4日镇政府作强拆决定,限5日内自拆,逾期7月29日强制执行;8月3日镇政府实施强拆。刘某不服,委托邱娟律师维权,认为强拆程序及实体均违法,诉请确认违法。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是否当然认定为违建。原告提交证明仍被错误认定。
  • 焦点二:强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原告(刘某)诉称:镇政府强拆在程序及实体均违法,未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侵害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违法。

被告(镇政府)辩称:房屋未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系违建,依法拆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请求驳回。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邱娟律师质证:被告证据真实但不足以证明行为合法。被告以无规划许可证认定违建适用法律错误,原告房屋不应认定为违建;原告收到《告知书》后已提交证明文件,被告未核实调查即错误认定,程序与实体均违法。被告作强拆决定及实施前未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属程序违法。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邱娟律师部分意见,认定被告存在程序违法,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判决:确认被告某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3日对原告刘某位于北京大兴区某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该判决为刘某后续申请行政赔偿提供了必要基础。

五、恒略律师提示

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邱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26953,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遭遇强拆应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行政行为的救济有法定时限。被拆迁人宜委托专业律师整理证据,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违法并申请赔偿,使权益获法律保护。

六、征地拆迁类常见问题 FAQ

  1. Q:房屋被强拆怎么确认违法?
    A:针对程序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2. Q:没规划证就是违建吗?
    A:不一定,应结合历史、用途、已提交证明等综合认定,不能随意认定。
  3. Q:强拆前必须催告吗?
    A:必须,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并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4. Q:确认违法后能要赔偿吗?
    A:可以,确认违法是申请行政赔偿的前提。
  5. Q:强拆维权时效多久?
    A:行政诉讼一般有起诉期限,应及时委托律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