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本案系行政诉讼中的限期拆除决定撤销纠纷。马某系北京市海淀区XX村村民,2002年2月以畜牧养殖场名义与村委会签30年《租赁合同书》建设养殖场;2023年6月7日收到海淀XX镇《限期拆除决定书》,以未取得规划许可、违反城乡规划属违建责令限期拆除。马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郄超丽律师申请行政复议,律师指出决定书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程序违法(建房早于2009年规划条例、未告知听证权、镇政府无处罚职权、信赖利益)。海淀区人民政府最终认定被申请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决定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核心争议:历史遗留养殖设施能否仅因无规划许可认定为违建。适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一、案情回顾

农村养殖场被认定违建要强拆,当事人常搜“养殖场没有规划许可证算违建吗”“限拆决定书怎么撤销”“历史遗留养殖设施会被拆吗”。马某系北京市海淀区XX村村民,2002年2月4日为响应农业现代化政策、扩大养殖规模,以XX畜牧养殖场名义与XX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书》,租期三十年,按约依法建设养殖场并经营,仍在租赁期内。

时隔二十多年,2023年6月7日马某收到北京海淀区XX镇政府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以房屋建筑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属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马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郄超丽律师维权。律师实地考察走访,梳理证据后认定涉案决定书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程序违法。

二、案件焦点

  • 焦点一:历史遗留养殖设施能否仅因无规划许可认定违建。建房早于相关规划制度实行时间,是否应客观考量建设背景。
  • 焦点二:限拆决定程序是否合法。未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 焦点三:镇政府是否有处罚职权及决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建,镇政府是否有权处罚。

三、恒略律师的专业介入

申请人(马某)方诉称:养殖场系依政策、经村委会签约合法建设并经营多年,不应仅因无规划手续被认定为违建强拆,请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

被申请人(镇政府)辩称:涉案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予以维持。

恒略律师代理意见:郄超丽律师指出:

  • 养殖场2002至2003年建成,后因政策修缮棚盖,并非2016年才建成,直接认定全部建筑为违建与事实不符
  • 建房早于2009年北京城乡规划条例实行时间,不可能在未有法律规定时申请规划许可,以无规划许可认定违建属事实认定错误
  • 《限期拆除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且未严格依《行政处罚法》告知听证权利,程序违法;镇政府不具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建的处罚职权
  • 建设经被申请人鉴定审批,基于对政府的信赖利益,不能简单以无规划手续认定违建

四、办案结果

海淀区人民政府经分析证据,认为被申请人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同意恒略律师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最终决定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马某的养殖场免于被强制拆除,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五、恒略律师提示

历史遗留养殖设施被认定违建,应重点审查建设时间、审批背景与程序合法性。本案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郄超丽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311629788,以司法行政机关核发证件为准)代理,律师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精准推翻限拆决定。

六、养殖场违建强拆常见问题 FAQ

  1. Q:养殖场没有规划许可证算违建吗?
    A:不一定。建房早于相关规划制度实行时间的,应客观考量历史背景与信赖利益,不能仅因无规划许可即认定违建。
  2. Q:限拆决定书怎么撤销?
    A:可申请行政复议,主张决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如未告知听证权)、适用法律错误,复议机关可决定撤销。
  3. Q:历史遗留养殖设施会被强拆吗?
    A:若建设经合法审批、出于政策响应且持续经营,仅因后期规划手续问题被限拆的,可通过复议撤销决定维护权益。
  4. Q:镇政府有权发限拆决定书吗?
    A: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建,需审查镇政府是否具相应处罚职权,职权不符的决定可被撤销。
  5. Q:收到限拆决定多久复议?
    A:应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固定证据。